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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你的这种假设既难成立,也没有什么积极意义!1、客观讲我国规模较大的私人企业已经基本完成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因此不管是在内控管理上,还是在用人机制都比较规范了,不大可能发生你讲的这种情况。2、私企老板,特别是大型私企老板是比较重视企业发展和企业目标实现的,因此非常注意招贤纳士,只有招聘到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对他才有利,因此不可能在招聘上放水。3、如果用高薪去招聘一位没有真才实学的、有丰富从职经验的董秘,那除非他真的是脑袋进了水或犯了傻!那他的私企也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更发展壮大。4、企业老总是要对董事会负责的,如果做了不应该做的事,那他只有放弃高薪走人这一条路,且今后还因有此负面记录,在其它企业是难以在找到老总工作的,这是不值的。5、董事会招聘董秘有严格程序可遵循,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仅做些相关组织、辅助等工作,老总也没必要参加,决定是否聘用的是董事会成员,往往采用无记名票决形式决定。6、去应聘这样的高薪职位没有本事、凭出老千既难以成功,也是不可能胜任的,还会败坏自己名声,留下不诚信记录,显然不值得。这等于是一种不付出而得高薪的幻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