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市在职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领取标准
哈尔滨市在职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领取标准: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个月计发,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