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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具体要求如下:一、跨单位任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流程:任职单位凭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和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3.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二、军转干部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下达的军转安置计划和人员名单,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三、退伍军人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和《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市编办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信(复印件);4.相关证书(件)原件。四、随军家属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编办审核→市人事局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3.《随军审批报告》;4.相关证书(件)原件。五、公开招考人员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招考及聘用审批手续→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2.市人事局批复文件(原件);3.《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4.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五、免笔试招聘人员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2.招聘人员的事业编制身份认定材料(原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在册名单复印件,非事业单位人员除外);3.市人事局《调动通知》;4.《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5.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注:有关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