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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十年了一直没有购买社保,你应该在离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按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规定,要求单位补偿十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如果你自动离职已不在单位上班了,要求补偿应该是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