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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正规的大型的国企和股份制公司中,人员富余,甚至人浮于事,完全按照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制表人和监督人各司其职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要看到,更多的私立企业,部分股份制企业和家族企业,一个人恨不得身兼数职,人员价值利用最大化,除了财会制度的严格遵守(管理规范的这一类企业,财会制度的严厉甚至比国有企业更严)之外,其他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太多冗余人员和岗位。而且,很多情况下,制表与考核人员同一个并不会出现监督机制失灵。考勤而已。机械就可以完成的小动作。值得单独配人吗?不规范的小型企业不在议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