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加班单申请单是当天下午下班之前就要给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当天的加班;但是因另外一个领导要求(就是审核的那个老板);第二天早上我核对打卡记录之后再给他签字;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劳动局的人员问加班单为什么不是在当天下午批准后再给员工加班;我改如何去应付这个问题??
1、找审核的老板,告诉他劳动部门的规定及要求,以及违反被查到后单位要面临的处罚后果,看看老板能否在签字时间上作调整。第二天早上自己仍旧会与原先一样,对加班人员进行核对。如有变动会第一时间向他汇报;2、说了以后老板不愿意改变,那只好随老板的意愿了,虽将来受到处罚是老板,但可能会对大家的利益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