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之前写辞职书时是写到三十号,但现在我有急事需提前辞职,已提前两个星期说明,找了主管并且主管已经同意了,但没有重写辞职书,后来跟我说我找错了主管,算我自离,一分钱也不给我。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拿到工资吗?是否会被扣工资?
厂规就是小立法,不是分管的主管同意,应属于超越职权。提前辞职,也应让厂方明确知晓,相信会通情达理的。认真起来,应算旷工,只能是矿工日不能算工资。依王法要杀人,按佛法应救生,就在这两点中寻找结合点。按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常理,也会能拿到正常上班工资的。就看您处事的语言智商技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