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某高校保洁人员,去年手术请病假住院后,在家休息半年,准备复工时疫情爆发,现在大学正常开学,他们正常上班,我妈妈要求复工,学校管理人员要求提供医院或者医生出具可以工作的证明等文件,医院和医生不会担保这些,不给出具证明,后学校让我妈妈回家等信,我们连续问几次怎么解决时,收到回复说我妈妈没有证明不行,只能辞退。我想咨询,这样是不是不合法,而且我妈妈已经在该校工作13年了,这种辞退是不是需要给我们相应的补助。我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问题。谢谢
学校要求出具复工证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医院在对你母亲经过针对病情检查,具备复工条件的,有义务出具证明(经检查不能复工的除外);劳动法规定:“如果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有条件的解除合同。”如果医院执意要与你母亲解除劳动合同,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你母亲,在医院与你母亲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医院)要向你母亲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金),同时需向你母亲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