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3年,工作所属分区领导个人行为一直排挤我,目的是让我主动离职,由于直属领导触犯公司规定离职后,新上任直属领导不能安排我的工作,由直属领导上级领导安排,上级领导老是借别的区域工作需要,让我出差过去帮扶,每次都是半个月以上,只有我家里确实有事情才能请假回去,开始就以为确实是工作需要,现在半年多了一直都是这样,感觉领导故意整我,最主要的是,我得到的薪酬绩效,不是岗位绩效,比我的岗位绩效要低,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这么做有没有触犯劳动法,假如我不想这么工作,我走劳动仲裁,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谢谢大神们支招!
受到劳动法保护,去劳动监察或者仲裁委员会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