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但三个月到期时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是否试用合格,四个多月后辞退劳动者,理由是试用不合格。请问是否合法?可以获得那些补偿?
这是单位做法不合法。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应该在试用期结束时提出,试用期结束时不提出就得签正式劳动合同,都到第四个月了,应该证明是合格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