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2022年6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处,原告刘某着急给自己的小孩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一滩“水”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原来在刘某经过的12秒钟前,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该地小便。随后院判决小杰的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岁要学会上厕所了,学不会的话出门就穿纸尿裤,希望这次能吸取教训。
这个热搜标题不太准确,严格来讲应该是,2岁幼儿随地小便致人滑倒摔伤,家长被判赔11万。
孩子犯错,家长买单很合理,支持!!
小孩不能自理可以理解,但监护人要及时告知并清理,造成这样的后果必须要承担。
可以说在医院大厅尿尿,不是小孩的问题,是带小孩的大人的问题。
没毛病,小孩子平时随地小便,看到了也不会说啥。不过致人10级伤残,那就得承担责任了。
家长知道孩子有尿急的毛病就该平时多注意些,而不是每次孩子憋不住了到处乱尿。
不随地大小便,必须从小教育起来的。
遇到事情了不要老拿孩子小说事儿,做为监护人必须要承担一切必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