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是的,7。5万变成8千了,真搞不懂,这样的判决估计会影响以后商家侵犯肖像权的泛滥。
葛优25年前在电视剧里随便一躺,竟然莫名躺成了网红。
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拿去做商业宣传,肯定不行
真得注意了。涉及到名人的表情包以后都尽量不用或者慎用。
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擅用其照片进行商业宣传,葛优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22万元获赔8千。
有肖像意识挺好的,才赔八千啊
请葛优没有六百万下不来,侵权6000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