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积分入学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如何分配
2020年东莞积分制入学录取办法1、录取批次录取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公办学位,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第二批为民办学位补贴,录取达到民办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开学后按学期发放学位补贴。2、录取原则(1)积分高低原则根据申请人填报入读公办学校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累推到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2)服从分配原则在录取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过程中,如果三个志愿均不能成功录取或未填报志愿的,则按我镇学校名称顺序(例麻涌镇:古梅中心小学、古梅一小、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漳澎小学、大步实验小学、大盛小学),根据申请人积分自高到低依次调配到各学校的剩余学位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3)同分处理原则如因同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且四项积分中每一项积分都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组织相同积分的家庭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4)已入围的申报家庭,若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如因积分不足于分配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则视为放弃本次积分入学机会,镇教育管理中心不再调配或补录。注意事项1、修改填报志愿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7月9日-10日17:00前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并重新确认(系统在7月10日17:00后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2、积分公示时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申请人的分数和排名。3、学位安排时间:7月15日至16日确定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通知到校注册,7月17日开始受理到校注册,各校注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同时不再恢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