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我司上级下发《关于对2022年度浮动性绩效工资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在文件中制定了绩效工资总额控制的新标准(较2023年前的浮动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低),并要求按新制定的标准对已发的2022年年终绩效进行重新核定,对超新标准部分的绩效工资要求清退。为此,我司干部职工均表示不能理解,原因是我司2022年度浮动性绩效是按原标准(23年3月文件下发前)进行考核发放的,并没有超标或违规。现上级在未能指明清退原因的情况下,以新标准要求退款,是否存在不合理合规。且,我司是否能进行申述,申述程序应该怎样进行?
党委不会做出行政方面的文件!你都讲明了“我司上级”,那应该是行政方面的文件,而不是党委文件。你公司可以申诉,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或由公司员工个人名义(或员工性质的群众组织如工会)诉讼公司及公司上级合同违约。浮动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你公司及你公司的上级应该遵守这个合同。公司严格遵守合同,才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