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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器械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聘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养护员,负责对该单位购买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能、使用安全性能和操作规范性能进行养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器械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聘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采购员,负责对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检查。”由此可见,医疗器械备案养护员和采购阳员不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