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女2001年5月出生,张某2017年7月初中毕业后到一家商场工作,月收入2000元,2018年6月张某自作主张花50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项链,张某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张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请问,商场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父母的这一要求?
商场有权拒绝张某父母的这一要求。张某,2001年5月出生,2017年7月初中毕业后到一家商场工作,月收入2000元,2018年6月张某自作主张花50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项链,此时张某已满17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