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老板以干不下去,交不起租金,后又找两个合伙人为理由和我谈的离职,然后这边直说多给五天的工资,我这边想要赔偿,协商未果,又让我回去上班,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如果你想清楚一定要离职了,找个机会说就是了。离职是正当的行为。可以写个邮件,或者当面说。有几点要注意:1)在没有和领导说好之前,尽量不要宣扬,否则领导会感觉自己没被沟通到就告诉别人了。影响他的权威感觉。2)讲清楚理由。如果是因为家庭原因,或者职业发展方向等都是可以理解的。3)努力做好工作交接。为自己留下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