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很多技术性问题,不是打印那么简单,制作过程烦琐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一个省只有一家制作单位,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综合上述因素,因此身份证法才规定二个月内可以拿到,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才可以延长到三个月,但这是最长时间。法律链接:《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