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五个农民工、在雄安新区中铁十二局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二工区负责的消防二队,河北运盛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板叫李京壹的,干了两个多月的消防活,到现在都没给钱,信访后让项目部郭忠平书记给解决,到现在书记说是有劳务纠纷项目部无法解决,我想问一下哪个部门能给解决一下
上述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起诉状,收集不给钱的证据。《民诉法》规定的民事诉状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