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法律咨询
由于题主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必要的劳务合同书,因此上要做到“保障”自己的“劳动收入”也就明显的存在问题了,劳资双方对待相同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就缺乏统一的“标准”(这个标准通常是由劳动合同来确认的),多数情况下,资方会按照他们的计算方法来支付工资报酬,题主的计算无论多么的“精妙”,都显得非常无力,没有约束性,只能是对方给多少,自己接受多少,原因就在于没有劳动合同书作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