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换我岗位我不同意,现安排我在行政办公室看书,说是培训,并且要求我还要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外,再签个培训签到,这样合理吗
题主的“说法”应当对照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面的相关条文来看,就知道究竟是哪一方出问题了。若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明确的注明只能从事某项特定的工作,若要改动工作岗位,须另行协商处理,有这样的条款存在,就是公司方面违约了,属于公司不合理的要求;否则就属于题主方面的不合理了,公司按照本公司的工作安排,来调整某人的工作岗位,通常属于公司的正常工作安排,无可指责的。题主应当认真的审视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并且认真执行,否则,题主就违约了。非常多的人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不注意《劳动合同书》中的内容,仅凭个人“想象”来判断“是、非”的方法是不正确的。《劳动合同书》是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关系约定,双方都必须遵循的。按照现行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培训本公司的员工提高其工作和业务能力,这是公司的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