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公司上班2年5个月,本月23日老板找我约谈,希望我提出辞职,当天没有谈好,24日继续约谈,并承诺只要我提出个人原因辞职,补偿照常给,因对老板的信任,当时谈的是按N+1的方式进行核算补偿,所以我也写了辞职单,26号去问老板支付日期时,老板就反悔,说不会少我一分工资,补偿就不谈,我该怎么办?
由于你过度相信老板,你被老板欺骗了,骗你提出个人原因辞职,口头答应照常支付经济补偿,在向老板支付报酬时只提工资,不提补偿,因为老板利用法律的空子,让你写了辞职报告,他拿了你的辞职报告,可以一分钱的补偿也不给,劳动合同法规定自愿辞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你现在什么办法也没有,报告已在老板手中,你要投诉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不会接受,向法院起诉没有证据,法院不会受理。目前的情况,除非你有证据能够证明你的辞职报告是被胁迫写的,非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主动辞职是没有一分钱的补偿的。吃一堑,长一智,接受教训,以后注意一些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