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伍兵当时原单位没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没给本人开过工资,没交社保。离开时没有出具辞职,离职,志愿放弃等证明,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可以申请回复工作吗?
20年前因单位没给本人提供岗位一年多后找了新单位,到原单位拿了档案去新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维权吗:朋友可以去本地退伍军人事务局反映你的问题!你不可能要求恢复工作!朋友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职”、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十多年后你才想起所谓的“维权”。早已经过了“时效性”。劳动合同法:正常情况下、维权应在离开后一年内向人社局劳动就业处(本地劳动就业委员会)申请“仲裁”。特殊情况下是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