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满2年,公司说2020年3月要从苏州吴江区搬到泰兴去,路程大约150公里,开车2小时左右。我是吴江本地人肯定不愿意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跟公司要求补偿吗?有具体的文献说明吗?
公司从苏州市搬至泰州市员工不去可以得到补偿。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公司从苏州吴江搬至泰州,你是吴江本地人,肯定是不合适的,不符合单位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你可以按照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