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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劳社呈〔20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1987到1995年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到95年转正以前算不算工龄,要根据你所在地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后的工龄是缴纳养老保险可以计算工龄,不缴纳养老保险是不能计算工龄的。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1993年开始的,但各地实行的时间不同,最迟的地方是1998年开始的。如果你所在地是在1995年后开始实施的,那全部工龄可以视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