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整套消防系统,现在负责的人是在另外单位上班,在我单位兼职,这种符合规定吗、、
不好意思,你的主干提问与补充内容不统一,你把专职消防员与消防设施操作员混为一谈了。1、专职消防员,指列入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范围的从业人员。可分为消防官兵、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灭火员、防火员、火灾瞭望观察员等。主要负责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2、消防设施操作员,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3、从事专职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工作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即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是违法行为。专职消防员工作性质特殊,“专职”二字已经明确是不能兼职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若有资质且满足需要允许兼职。4、至于你讲的情况,若只聘一名有资质的兼职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来负责操作这套消防系统显然不符合规定,因无法满足消防工作需要;若聘至少三名有资质的兼职人员且连续不间断倒班运行则符合规定。若所聘人无资质那也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