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目前我公司有人员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离职,已办妥相关离职手续,并在劳动就业备案窗口做了减员手续,同年6月24日又重新回到公司办理入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劳动就业窗口做增员手续费;现在该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比如买房、买车),像公司提出申请,希望公司能帮忙补缴中间断交的3个社保费用,当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自身承担;是没有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间,是无法补缴社保的吧,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想请专业的人士帮忙解解答,谢谢。
首先,补缴社保一定要去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一般情况下只能补缴3个月,时间更长的,只能先去申请,之后看回复状态准备补缴材料等。这里要根据断缴时间,分成两种情况:断缴3个月内:这种情况影响不大,只要在离职后3个月内找到新工作,让新单位替自己补缴就可以了。断缴超过3个月:绝大部分城市无法补缴这里要注意,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具体可以问下相关机构,看看如何操作。当然这个费用从员工工资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