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岗位合同期满之后怎么办,是提供其他就业岗位,还是直接解聘?
政府购买服务是从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后在全国普遍展开的,很多做法也都是在探索之中。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实质上是合同工的一种,也可以是劳务外包的形式。其人员招聘,是由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招聘、招考,统一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由人社部门核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其人员工资经费,由地方财政统一供给,有生产经营收入的机构,例如公立医院,由单位自行承担服务人员所需要费用。这部分人能不能转正?理论上来说,不能转正。因为,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凡进必考”,要通过考试录取。合同工的性质,就是到期不续签订合同,就解除关系。如果不是这样,来了就不走了,政府也没有必要实行“购买服务岗位”这个政策了。但是,人是有感情的,时间长了,关系熟了,业务熟练了,个别续签合同或者转岗签订合同也是有可能的。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