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拖欠工资,也是有和对方的录音,和一些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和聊天记录也有相互涉及。欠了一年多了。请问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告他吗?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针对长期以来农民工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举证不力”的维权难题,《条例》为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也就是说,通过用工实名制以及规范工资支付等,来防止出现农民工证据不足的问题。其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这一规定的言外之意是,不管农民工有没有维权证据,用人单位必须要保存相关证据。要求保存这种证据,既便于执法部门今后核查,同时,对用人单位也形成了一种约束。再次,还有类似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