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年,公司今年效益不好,去年给我降职到主管,今年调岗到职员,现在又说我业绩差,又要给我降工资,目的就是想逼我走.我该怎办?
去申请劳动仲裁,就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降薪进行仲裁。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有权对劳动者行使管理权,但该权利不得滥用,亦不可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此案中,用人单位任意变更劳动合同,调岗降薪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