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打临时工,下楼梯时把小腿摔骨折住院没有手术老板付的钱,出院回家骨头就长不好就骨不连,后来又住院手术用三万元,老板说我不小心受伤,他陪百分之30的医药费,我自己要承担百分之70的医药费,是这样的吗
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损伤,属于工伤。你这属于工伤,如果老板不掏钱的话,就申请工伤鉴定,让工伤部门跟老板要钱。你们老板没给你上社保吧?没上社保肯定由老板掏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