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如果是我的话,我是不会和解的,必须让打人男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一条路,也给自己留条路,人的心理失衡,往往只在一瞬间。
可以理解鲁先生的行为,但冲动是魔鬼。
禽兽是不值得原谅的。
想和解,没50万做梦吧。这就是冲动的后果。
道歉要是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老头骨折了,这个皮够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这种行为必须严惩,性质太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