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光明日报》文章称:政策“请客”企业“买单”是不现实的,只有政府财政切实分担起一部分生育成本,在减免税费外,补偿企业的雇佣成本,企业才能有意愿配合这项政策的落地。
不得不说,这次算是终于说到点子上去了,期待有更好的相关政策落地。
企业不是做慈善,要考虑成本。生育假成本必须补贴给企业,否则没人愿意招聘女职员是铁定的。
成本总要有人负担的,这个说的很好,光提倡不考虑微小企业的处境真的很不现实。
其实可以这样,在哪个公司入职期间怀孕的女员工,提供凭证去税务局抵该公司的税就行了,反正我个人觉得可以这样操作。
做为职场女性,不反对延长生育假,但如果全由企业负担的话,请问有多少企业承受得了?
还别说,对于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还真是需要政府与企业一起抗才行。
生育假所带来的的成本由企业或者政府任何一方来承担都是不合理的,社会共担才是当前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