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民法典》第26条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女婿一味对岳父母不管不顾是要遭受道德谴责的。
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具有任何前置条件的, 都应当依法履行,这是《宪法》层面的基本规定。
独生子女好,国家来养老。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和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新法典中这个感觉真有点不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