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报道称,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将猥亵女儿者打伤,后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伤人案件不起诉,猥亵者也被另案处理追究责任,检察院作出了正确的决定,为“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做了最好注解。
打的好,没毛病,就应该这样,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猥亵儿童可是重罪,我认为张某甲这属于正当防卫,张某乙另案处理是必须的,还要严惩。
挨打是罪有应得,任何父亲都忍受不了这样的事情。
好样的,有人情味了!父亲保护女儿天经地义!
一码归一码代表了法律的严谨,另案处理是犯罪必究,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