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报道看了,这男子也是,已经过户了还上诉有意义么?只能说你的消息没别的消息灵通,说白了就是你没这个财运,败诉是铁定的,只是自己不信而已。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白纸黑字签了,就得认。假如说第二天房子大降价了男子会补?
说实话,如果能好好谈下,适当的补点给卖房也是可以的,闹僵了肯定是这个结果的。
如果你不卖房子套现,你会卖吗?只能怪自己了。
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别人有钱买,你没钱就卖,判的合理合法,没毛病。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种判法合理合法,为法院点赞!!
这男子没点法律常识,把合同当儿戏。大家都散了,散了,耍无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