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个人觉得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而且该少年也没过错,这纯属于是对方寻滋挑事,就瞪了一眼就要持刀砍人,不反抗就是等死啊。强烈支持检察院抗诉,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难道自卫都不行?不反抗真的可能被打死的,请严查这个法官,这案件真是量刑畸重啊。
真希望这世上没有黑恶势力,没有斗殴,国泰民安。每次看到这类新闻都胆战心惊。
这是检察院实在看不下去了,法院似乎忘记了我国法律里面是有正当防卫这个条例的。
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提起抗诉,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量刑错误,量刑畸重、使用刑罚明显不当。吴某的母亲吴女士认为,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后立即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的二审将于8月31日举行。
拿刀的人已经对受害人造成生命威胁,已经创造了生命危险,这事完全有理由判正当防卫的。
请求判定正当防卫,方可减少恶霸欺凌事件发生,谢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员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这事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对面没有拿刀的话,说是防卫过当可以理解。拿刀了再不防卫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