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悉这是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流浪狗撞倒。经警方调查,当地居民万某某经常喂养这条狗。法院判决投喂者赔偿4万元。发现流浪狗直接报警处理最好。
合理合情合法,具体请见侵权责任法。流浪狗的最终归宿应该是人道毁灭,而不是你只去投喂而不管理。
流浪狗的事情属于城管管理。
不知道无亲无故的流浪汉伤人,经常接济的他的人会不会受到牵连,虽说狗命不能跟人命相比,但感觉逻辑很像。
好心难有好报,流浪狗一直在流浪,社区,城管在哪里?应该罚不作为都有关部门。
投喂流浪狗都有连带责任?这是好心没好报的现实吗?好恐怖,不知道汽车出事故加油站是不是也有责任啊,谁让他加油的,呵呵
这让爱心不敢传递了,只是施舍吃食,并没有任何证明是属于谁的,跟扶老人是一个性质了,社会的冷漠都要归功于这种种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