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律师介绍,张玉环属于原判决刑罚已经执行但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公开报道显示1993年10月27日起张玉环开始失去自由,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判令张玉环无罪,共计9778天。2019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6.75元/天,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可主张3390521.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即1186682.53元。这样计算的话,张玉环基本可以主张4577204.03元赔偿金。
人家这是失去自由坐牢了,按这个所谓的平均工资算有意义么?当时的办案人员不用受到处罚吗?
赔偿一千万都觉得不够。26年的时光啊!人生能有几个26年呢?大部分能有3、4个26年已经很不错了。当年审案的人必须被严肃处理。
458万能让妻子回来么?能让自己去世的父亲回来么?能让自己的27年青春回来么?能让自己陪伴儿子长大的时光回来么?能抹除自己与妻儿的伤痛与心理阴影么?
怎么不追查刑讯逼供的警察?难道拿我们纳税人的钱赔偿就完了?
必须追究当年及几十年来办案部门所有责任人的责任!
这二十几年,错过了多少,遗憾了多少?哎,拿了钱好好过下半辈子吧。
再加十倍也换回不了人家的岁月。还是追究那些办案人的责任更合适。
请问国家赔偿能否让当年所有参与制造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人员来承担一部分?全部是纳税人的钱感觉有点不公啊。
妻离子散!余生怎么过啊,太可悲了
蒙冤入狱26年,内心的煎熬还有家庭的破碎,就给这么点赔偿。那他的妻子孩子的精神损失和丈夫还有父爱的缺失应该由谁赔偿?
再多的钱也挽回不了失去的人生,但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弥补了!哎,这都是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