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今年大二,大二上学期有一门通识类选修课挂科,成绩已经作废了,当时的评优条例是A文件,是不影响评优资格的。但是在大二下学期临近期末的时候,学院突然发布了新的评优条例,宣称如果通识类选修课挂科,取消评选资格,这样一来,就可能会影响我的评选资格了,我觉得学院应该在下一学年再实施新条例,而不是在评优A文件一直实行的时候突然宣布要更改,我觉得不合理。本来挂科的当时就是不影响评优的,后来颁布的文件怎么能影响以前的事情呢?而且成绩作废了是相当于未修读吗?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好人。
什么是【优】呢?不及格能不能算【优】?学校发现自己的错误,改正了。你支持还是反对?考虑合理性问题时,不要把自己的得失放在其中。考虑自己的得失,那是【利】而不是【理】。做好自己的事情,看看还有什么可努力的地方,让自己不断完美,发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