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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院校研究生毕业,按照惯例,此“研究生”应当是硕士------我国的管理规范,学历、学位是分开的。国民教育最高学历为“研究生毕业”,然后在学位里再区分为硕士、博士。而平时的欠规范表述,则为“研究生”、“博士生”。军事院校的硕士生毕业后,其身份有两种:军官或文职干部。军官按照《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按照《文职干部条例》管理。《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原文摘录):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二)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处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文职干部条例》规定(原文摘录):文职干部从被任命为干部职务之日起,不满下列年限的,除组织安排或者经组织批准外,不得退出现役:(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科级以下职务的,十年;(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处级职务的,十五年;(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局级职务的,二十年。文职干部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或者擅离部队长期不归的,给予降职处分或者取消其文职干部身份,作退出现役处理。综上所述,楼主所说的毕业研究生,可按其身份不同对号入座,在部队没有精简整编的情况下,达到上述年限才可以转业;如遇部队精简整编,则不受服役时间限制,可以提前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