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的女孩 不到一星期女孩主动让我我去家里提亲 当时我很不愿意太快了 可是我是回民年龄也不小了家里一直催促就妥协了 去了之后一切很顺利 看家 彩礼 订婚 也是不到一周就完成了 直到我们拍婚纱照那天我看到了她身上的纹身 我心里就特别的后悔 回民对纹身很忌讳的尤其是女孩子 我把纹身的是跟家里热你说了 父母也很生气 说这是隐瞒是骗婚 后来家里人让我去了解一下女孩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在想造势干嘛的 钱也花了 现在才让我了解 当初为何逼我 通过我的了解女孩是个特别任性又自私的人 多次出去吃饭喝酒不打招呼 婚纱照选照片也不通知我 一个社会上跑的女孩 这些种种原因让我很失望 我就下定决心要退婚了 家里也同意 可是女方刚开始答应退钱 后来又变卦不给退 我很生气 能不能走法律程序 彩礼三万 见面礼五千 还有我们请女方家里人吃饭花了三千 买礼物花了一千 婚纱照三千五 这些我都不要了 我就想要回彩礼和见面钱三万五 我们没有领结婚证 没有发生关系 后来女方提出只给三万 其他的不给 我不甘心 我该怎么办 认识不到一个月白砸了七千五不说还送丫头五千 我不甘心 求教!
你能要回来三万就很不错了。走法律程序,可能也就这么多钱。打官司耗时费力,你也没那么大的精力,七千五就当买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