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谢谢您用心的回答,感谢您!前夫没有主见,从小不会主事听他的两姐姐的主意,自己没有能力所以听信她们的,所以早就离婚了。到现在10几年了。我和他是闪婚,三天结婚,因包办婚姻不情不愿,婚后了解才是个妈宝男又是姐宝男姐很强势,他不懂事没有辨别是非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无能的人脾气坏,太难过了,三年后坚决离婚,那时女儿才2岁两个月,现在16岁......老师怎么联系得到您?
我觉得:既然你已经和丈夫离婚十多年了,各自过自己的日子也就是了,你还烦忧什么呢?你如果你和前夫之间有涉及女儿的生活费用方面的经济纠纷问题,你完全可以你们的让女儿以她这个未成年人的身份与其父亲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你前夫的两个姐姐是既无权也无法进行干预的,也用不着你为此来着急、而烦忧了嘛。你们的女儿已经16岁了,再过几年她也成为了成年人涉及到她个人权益的事情不就更好办了嘛,你说是不是?我认为:遇事要多想想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好比较棘手的问题远比自己瞎着急要强多了吧,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