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象在A城市工作!她户口在B城市,我户口在C城市。结婚去她的B城市登记领证的。现在要离婚了,我把我C城市的户口迁到我现在工作的A城市。可以在A城市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注意,协议离婚登记限定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但是,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选择被告常住地法院,不一定非得常住户口地。希望可以帮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