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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能说明那个离婚的女人道德素质差吧。因为我国的《刑法》并没有把无婚姻男女的性交列入独立的‘通奸’罪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把无婚姻关系束缚的男女之间自愿下的性交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管理范围,所以他们之间的行为也就不能构成违法。至于说到是什么性质的错误?也只能是有违社会公共道德的范畴,这个公共道德也仅仅是人们的思想意识而并无具体的文字规范标准。但是如果那个离婚女人或那两个离了婚的男人如果身为党员或干部的话那就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错误了;如果他们都是普通公民,此种行为也只能收到群众的嘲笑而已,并无任何机构予以惩戒其错误而去追究他们过错责任的。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