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下午(高中星期六下午放半天)我带了手机准备玩了后晚上带回去,结果老师收了,快一个月不给了,班长说老师说的,永远也不会给了,也就是说,永久没收,这种情况可以举报吗?《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好像有,老师收了手机许诺一定时间还的不违法,永久没收违法
是的,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本身是不违反法律的,国家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生不准上学期间配带手机入校。这的确也是事实。但学校要求学生不准带手机进入学校,同样也是不违法的。正所谓“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身为学生只有以学为主,兼学别样,才是人间正道。最后,《冬天的炮火》给你一个建议:由于我国的《教师法》并没有赋予学校或老师,永久没收学生或扣押学生财务的权利。因此,建议你向老师认个错,并承诺不再带手机入校,并请求老师归还你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