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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报到证签发类别就是报道证签发的地点。报道证签发的地点有:(一)回生源地就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生源所在地人社局(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局)。(二)非生源地就业1.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协议书或接收函,且该单位能够帮助毕业生解决户口、人事关系该生可直接签发到用人单位。到非生源地的单位就业,但该单位无法解决户口和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派遣当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生源地为郑州市的毕业生,郑州某电脑公司从事市场销售工作,但公司无法落实户口、人事等关系,则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接收,该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将开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到我省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就业到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接收部门为省直或中央在豫主管部门。(四)外省就业到外省就业的毕业生,一般就业报到证开至地市一级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特殊情况据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办理)(五)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指的是非全日制、临时性、劳务派遣、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的就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被派遣回生源地,接收部门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实行人事代理。(六)其他情况1.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学校可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托管。2结业生:如果落实到就业单位的结业生,凭单位证明可签发就业报到证,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择业期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籍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3.外籍学生(仅限外国国籍)、港澳台学生:这类学生不属于我国教育系统管理;但愿意留在我国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二、进一步转变用人机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新增加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二)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三)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三、调整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特别是要加快专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中央、地方和高校之间形成招生、培养、投入与就业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运行机制。(一)对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地方、高校、专业,要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相应减少教育经费投入,甚者停止招生。(二)高校要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拓宽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