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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是由单位自主决定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提高或降低工资待遇,但降低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