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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肯定存在的。所谓性别歧视,是无法改变的。这和性别差异无法弥补有关。这个不在这里说。而一些性别弱势的职场人,不自律不自爱的做法加剧了这个局面,导致某些单位,某些行业对女性的从业歧视越演越甚。举例。一些育龄期女子,隐瞒婚史,考入大型国企或者央企,或者行政事业单位。入职之后极短时间立马怀孕,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在岗位上晃悠。妊娠后期开始泡病假,下一步就是生产,享受产假。产假之后是一年作用送奶。之后立即二胎,继续上一过程。二胎之后是三胎,重复上一过程。三胎下来,老大上幼儿园,接送,继续一茬一茬的上学,一步一步的接送。等三胎都脱手,此人已经多大了?在岗位泡了多少年了?这是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紧缺,人手不足,经常找人的原因。中国法律是保护女性权益的。单位无权在女性生育周期淘汰她们,她们理直气壮利用法律的漏洞,利用单位的人性化管理,放心大胆的享受育龄期妇女的福利。这种事放在大型国企、央企,国家兜着底,也就算了。这样的事情放在哪个上市公司、私营企业,老板能受得了?工资要的高高的,事情做的少少的,占着岗位不干事,继续招人又被新的女性占领名额----女性考试天生比男性厉害。谁受得了。那只能做一件事:不招聘女性,不设立女性岗位。大家看看,这样的事,在你周围的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公务员系列是不是司空见惯?一个医院,一个病区,二三十个护士,没人干事。严重的单位,在岗的护士恐怕就八九个人,还经常是老护士。一个学校,满眼都是女士。高矮胖瘦,琳琅满目。校长最头痛的就是排班:编制超标,编外一堆,就是排课没有人:不是休婚假就是休产假,还有这个孩子头痛,那个孩子住院,送孩子上学,带孩子喂奶,再不就是自己到医院看不孕不育什么的。这些自私的女人,带来的后果就是导致单位对特定性别就业门槛的一步步提高,导致后来的育龄期妇女就业门槛增高,就业歧视加剧。所以说,所谓的歧视,是她们的前辈作出来的。怪不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