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山东范围内驻外,职员可以选择自己家乡附近的城市吗?
该如何选择“药监局驻外工作岗位地点”,应当是根据“该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特点”来选择,在选择大致明确的前提下,及时的向“本药监局”报备,并向相关的领导汇报“选择的条件和依据是怎样的”,同时分析数个可行的“选择地点”对开展业务的利弊条件,报请领导“定夺”,在领导“正式确认具体地点”的前提下,才能够最终确认“驻外工作岗位地点”的。不应当以“选择自己家乡附近的城市”为首要“选择目标”,而是以如何“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其主要目标”才是。